“新消费”企业创新升级研学班上课时间:2023年12月

立项号:2325610507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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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背景

我国有14亿人口,是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疫情发生前,消费就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疫情后时代,恢复和扩大消费再次成为政府工作的重心。2023年两会报告中多次提到,面对消费需求不足甚至出现收缩,要着力推动消费尽快恢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市场”。消费是最终需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动力。

随着社会的变化,消费者的进步,技术的升级,带来的将是“新消费”时代的开启。所谓“新消费”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已印发文件鼓励支持,其本质是为由新技术、新模式、新消费关系等共同驱动产生的新的消费行为。经历了几年的数字化和疫情,不仅重塑了消费习惯、消费需求、消费场景以及消费方式,与此同时也必将倒推消费产业的转型升级,给消费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国内高校中继续教育工作的优秀代表,立足于清华大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结合清华大学数字技术、社科人文、商品经济等多领域学科优势,倾力打造《“新消费”企业创新升级研学班》学习项目,务求培养一批精于运营、善用技术、追求创新的消费领域产业新一代企业家群体,帮助传统消费企业提质升级、新型消费企业兼修内外,服务于国家大力发展培育新型消费的战略规划。

二、学习收获

 提升消费流通企业运营管控能力

 掌握新型消费领域关键要素变化趋势

 升级迭代商业模式、驱动创新经营

三、招生对象

营企业中的餐饮服务业、食品饮料业、酒店住宿业、连锁零售业、文化旅游业、生活服务业、服装饰品行业、快消品行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决策高管以及行业中的独立经营者

(招生对象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四、学习内容

五、学习费用

A档49800元/人,B档44820元/人(同一单位3人以上团报)。

包括课程研发、授课、教材资料费、教学管理费等,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六、缴费方式

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至清华大学账户,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项目负责人处,并注明开票名称。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

户  名:清华大学

帐  号:0200 0045 0908 9131 550

备  注:“新消费”企业创新升级研学班学费(2325610507)

七、学习地点

北京、上海、深圳、成渝、杭州。

八、学习形式

课程安排:共120学时,分5次授课。

课程模式:面授学习+现场教学

项目计划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6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招生截止日期:截至 2023年12月5日

九、证书颁发

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颁发的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新消费”企业创新升级研学班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查询http://thtm.tsinghua.edu.cn。

十、项目咨询:

苏老师: 13911008124 01062798219 jyxysup@mail.tsinghua.edu.cn

卢老师:13801388504 0106279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