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新机遇·央企新作为”——海南自贸港总部基地建设深联学
【学习背景】
2025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省三亚市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精心准备,确保平稳有序。着眼长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
在产业方面,封关运作助力海南产业重构,打造发展“新引擎”。借助封关带来的独特政策环境,构建“4+3+3”的产业体系。“4”是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第1个“3”是前瞻布局南繁种业、深海科技、商业航天“三大未来产业”,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地。第2个“3”是做好高端购物、医疗、教育“三篇境外消费回流文章”。
“十四五”期间,海南省实施的两轮“百家央企进海南”行动,有力推动了中央企业与地方合作的持续深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与RCEP的深入实施共同构成了中国面向亚太、链接全球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双引擎”,为中央企业在海南发展带来重要机遇与挑战。
在机遇方面,RCEP通过降低区域贸易壁垒、统一原产地规则,为亚太产业链重构提供了制度框架;而海南自贸港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殊政策,成为对接RCEP规则的压力测试区与制度集成创新平台。两者政策叠加,不仅为中央企业构建了“区内研发、跨境制造、区域销售”的产业链布局新路径,也通过关税协同与贸易便利化联动,显著降低了企业面向RCEP市场布局的合规与运营成本。
在挑战方面,中央企业需积极适应封关后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加快内部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的优化调整。同时,企业还需着力破解总部与海南分支机构之间的战略协同与管理衔接问题,避免因“上热下冷”或“外热内冷”现象影响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从而在“双引擎”开放格局下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肩负特殊使命与重大责任,是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力量。
【学习主体】
中央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人员、海外人员。由各单位选派学员参加学习,经由学员单位签署协议,不接受个人学习者报名。
*本项目也可根据中央企业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课程体系。
【学习价值】
践行清华大学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 “三位一体”教育理念,通过4大模块40学时的教学安排,项目旨在推动央企从“知道政策”转向“会用政策”,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布局”,从“单点投资”转向“系统深耕”,最终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新阶段实现“政策红利向发展动能”的有效转化。
1. 战略认知层面:把握时代机遇,明确央企责任
理解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国家战略意义与政策框架;认识央企在自贸港建设中的使命、责任与战略机遇;形成上下贯通的政策共识。
2. 政策应用层面:读懂用活政策,降低合规风险
系统掌握“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监管模式与实施细则;学会运用零关税、加工增值、跨境资金流动等核心政策工具;提升在特殊海关监管环境下的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能力。
3. 组织能力层面:优化管理机制,提升执行效能
破解央企在琼发展的组织协同与流程适配问题;学习构建“总部——海南分支机构”高效协同机制;培养一批既懂政策、又懂业务、还能落地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4. 业务发展层面:推动产业布局,实现创新增长
通过实践交流沙龙,分组研讨识别海南“4+3+3”产业体系中的央企切入点和业务机会;学习利用自贸港政策进行产业链优化、国际化布局与业务模式创新;形成可落地、可操作的企业发展策略或项目行动计划。
【学习内容】 集中学习5天共40学时
课程模块 |
课程主题 |
学时 |
时局与战略 |
我国自贸试验区(港)的建设进展与发展方向 |
4 |
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大机遇和发展前景 |
4 |
海南自贸港建设下的产业发展规划 |
4 |
政策与运营 |
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央企投资机遇 |
4 |
以海南为总部基地央企国际化经营策略 |
4 |
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
4 |
央企跨区域协同机制建设及合规能力建设 |
4 |
海南自贸港外向型经济发展路径 |
4 |
协同与发展 |
复盘研讨与资源对接 |
4 |
结业汇报:各组围绕“央企在琼发展策略建议”进行展示 |
4 |
注:师资安排如遇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学习安排】
学习方式:采用线下面授的形式。线下上课地为北京或海南能满足条件的教学场地。
学习时长:集中学习5天,共计40学时。
上课时间:2026年5月18日起,2026年5月22日截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
*学习时间如遇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收费标准】
学习费用:
A 档:12800元/人
B 档:10880元/人(单家单位报名同一项目 10 人及以上(含 10 人),所有该单位报名人员 享受 B 档价格。)
费用包含课程研发费、授课费、教学管理费、证书制作费等,学员面授往返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或委托单位自理。
学费缴纳:
统一汇至清华大学账户,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票据。
账户名称:清华大学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学习证书】
完成学习任务,符合条件的,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继续教育学院主办的项目学习证书,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可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与认证网站进行证书查询,网址 http://thtm.tsinghua.edu.cn。

【学习顾问】
联系人:阎老师
电话:13901146786(微信同号)
邮箱:yyt@tsinghua.edu.cn
网址:www.sce.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双清综合楼20层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机电话:010-62799966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官网:http://thtm.tsinghua.edu.cn